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學習推廣湖南等地經驗做法 進一步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9-04-2023-0004-1 | 生成日期: | 2023-03-27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監管廳函〔2023〕4號 | 信息類別: | 教育綜合管理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學習推廣湖南等地經驗做法 進一步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 |
教監管廳函〔20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教監管〔2022〕4號,以下簡稱《意見》)印發以來,各地迅速行動,抓緊明確各類非學科類機構主管部門,出臺機構設置標準,積極引導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進行對標整改。為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實現合規機構“證照齊全”,各地在加快推進整改工作的同時,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打通政策堵點,充分發揮好各級“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作用,加強與文化和旅游、體育、科技等部門協調溝通,完善機構管理程序,按照“先證后照”原則,及時為合規機構辦理行政許可。對經營多種非學科類業務的機構,要由主管部門加強牽頭統籌,相關部門配合聯動,實行聯合審批。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地區,要加強部門之間審管銜接,防止出現監管盲區或監管沖突。
現將湖南省和江蘇省南通市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批登記的典型做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借鑒,進一步完善政策舉措,加強宣傳解讀,細化責任分工,提升服務水平,按期完成《意見》規定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排查整改任務目標,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滿足學生和家長的多樣化需求,使非學科類培訓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
附件:1.湖南省經驗材料
教育部辦公廳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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